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作为一项技术在葡萄牙不受具体监管。事实上,区块链引入的监管主要集中在银行和金融部门,包括加密货币和 ICO,特别是在投资者保护和欺诈预防方面。目前还没有关于一般资产(尤其是债券或股票等证券)代币化的规定,尽管法律似乎没有一般性禁止。因此,原则上,我们认为资产或信用的代币化没有任何障碍,前提是参与给定交易的各方同意协议或所有权和基础资产(以及代币的相应资产表示)的非物质化.但是,原则上,它不适用于需要特别登记或公证的资产(例如房地产),因为这还需要政府或登记机关的正式法律认可。1
然而,在葡萄牙,该部门的做法是普遍将加密货币排除在支付或“法定货币”的资格之外,并且不发布有关它们的具体规则。早在 2013 年,BoP 就发布了一项澄清,认为比特币不能被视为安全货币,因为它的发行是由不受监管和不受控制的实体进行的。此外,BOP对此进行了澄清,并表示用户承担全部风险,因为没有基金或保护计划来保证储户或投资者的资金。这种方法与欧洲银行管理局 (EBA) 的立场密切相关。尽管缺乏监管和监督,但 BOP 表示使用加密货币不是被禁止或非法的行为。因此,该组织仍然更侧重于通过警告与加密货币相关的风险来采取预防和教育方法。1
BoP 和 CMVM 都有这种理解,并且与大多数欧洲监管机构一样,对欧洲层面的监管采取观望态度,最终提出了包含在数字金融一揽子计划中的监管提案(特别是加密货币提案)资产市场条例(MiCA)),它将提供适用于加密资产和区块链技术的更广泛、更协调的欧洲框架。1
在有效采用和执行这些规则之前,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符合证券条件的资产采取不同的方法,例如证券代币或其他具有类似于证券的某些特征的混合代币,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 (ESMA) 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发布的建议,而符合可转让证券资格的加密资产(或符合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MiFID) II 标准的其他类型的金融工具)应在这方面遵守更广泛的欧盟金融规则(包括 MiFID II 和招股说明书和市场滥用指令)。虽然什么是“证券”的定义在很大程度上与实施欧盟法律的国家法规有关,但我们希望 CMVM 采取与 ESMA 相同的方法,并决定适用于证券(包括公开发行, ICO 的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这种方法的一个例子出现在 2018 年的 Bityond ICO 中,当时 CMVM 在审查了技术文档、代币配置以及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后决定不应用公开发行制度(以及一般的证券法律框架)它没有任何迹象,类似于可转让证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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