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虚拟资产从事以下任何活动的法律实体必须在 IB 注册,以验证是否遵守有关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 (ML/TF) 的适用法律和监管规定:(1) 兑换服务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或一种或多种虚拟资产之间; (2) 虚拟资产转让服务; (3) 虚拟资产或能够控制、占有、存储或转移这些资产的工具的托管或托管和管理服务,包括加密私钥。1
ESMA 已经确定了与加密资产相关的当前金融监管体系相关的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和“差距”分为两类:1
鉴于上述情况,简单区分不同类型的代币(更准确地说,是它们的发行和所有权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基础交易可能是有用的。如果代币主要用作支付手段,则应注意支付银行和 EBA 采取的方法。相反,在代币与证券有更多共同之处的地方,应注意 CMVM 和 ESMA 采取的方法。1
2020 年 8 月 31 日第 58/2020 号法律将最近对反洗钱指令的修改转移到虚拟货币(即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提供托管服务的钱包提供商),并强制要求在 BOP 注册并遵守 KYC与他们的客户和在他们的交易所或钱包上发生的交易有关的程序和反洗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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