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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公司的一些典型活动可能会获得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受监管的服务:(1) 提供代币市场或代币放置服务(尤其是安全代币)的互联网平台或应用程序解决方案; (2) 首次代币发行 (ICO)、首次代币发行 (ITO) 或首次交易所发行; (3) 在某些情况下从市场收集资金的加密货币矿工; (4) 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或自动化数字咨询公司。1
数字市场的法律要求将取决于通过这些市场交易或提供的资产:如果提供和交易证券,该市场可能——取决于提供的具体服务——有资格作为证券交易所、多边交易大厅 (MTF) ) 或有组织的市场 (OTF)。要经营证券交易所,MTF 或 OTF 运营商必须持有执照。此外,根据奥地利银行法,参与第三方证券发行的承销以及相关服务(第三方证券的承销)需要获得银行牌照。如果仅提供或出售投资,则可能需要受监管的交易许可证。1
对于 ICO 和加密货币,如果硬币或代币符合投资或证券的条件,则上述要求将适用于平台。比特币和以太坊等真正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没有发行人向公众收钱,通常不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但可能需要免费交易许可证。1
众筹平台可能需要遵守上述许可要求,具体取决于其提供的具体业务和服务。为了避免许可要求,奥地利的平台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一些不包括证券(包括安全令牌),而另一些则限制服务,因此实际上不提供许可服务。通常这些场所被简化为简单的营销平台,但运营商不会提供交易(出售或购买)证券和代币或列出这些工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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