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兑换服务法》禁止未在 FSMA 注册的第三国虚拟货币兑换和托管钱包提供商在比利时提供服务。 FSMA 已就加密货币或相关现象发布了一项裁决、声明和几份新闻稿和警告。 NBB发布了一份通知。如下所述,这些文本是比利时唯一专门针对代币和加密货币的监管指南形式。1
在 2021 年 6 月 18 日举行的会议上,部长会议批准了关于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服务提供商以及托管钱包提供商的地位和监管的皇家法令初稿。皇家法令草案旨在制定在比利时设立的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向 FSMA 注册的规则和条件,以及这些活动的实施和监督条件。在注册条件方面,该项目对经验和专业可靠性提出了要求,没有专业禁止,以及保证公司稳健和审慎管理的股东基础。此外,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必须始终遵守《反洗钱法》的规定。皇家法令草案已提交国务委员会审议,但尚未公布。2
2022 年 2 月 21 日,修订《反洗钱法》的法律生效,引入了关于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交换服务提供商和托管钱包提供商的地位和监管的规定(《虚拟货币兑换服务法》)。3
《虚拟货币兑换服务法》禁止来自第三国的虚拟货币兑换和托管钱包提供商(即一年)或刑事罚款(400 至 80,000 欧元),或两者兼而有之。该法律还将比利时所有允许将虚拟货币兑换为法定货币的 ATM 置于 FSMA 的监管之下。议会作品没有定义第三国服务提供商在比利时提供服务的含义。一般来说,比利时当局在金融服务的其他事项上允许“被动服务”,这意味着只要没有比利时客户通过远程销售和营销或广告方式主动订购,公司就不会被视为提供其服务. 在比利时。通常也允许现有客户使用被动服务。比利时监管机构关于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托管钱包的立场尚未得到证实。议会讨论还表明,这些制裁的域外适用在实践中将非常困难,因为将刑事处罚纳入比利时法律在比利时管辖范围之外没有任何意义,除非第三国积极配合起诉。荷兰也有类似的立法安排,但也尚未付诸实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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