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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回顾

本文不是法律建议。

土耳其的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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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投资基金的一般规则和原则主要受《资本市场法》(第 6362 号法律)的约束。 CMB根据投资基金原则公报(第III.52.1号)确定了有关投资基金设立和运作的更多细节,并以其第19/614号决议引入了投资基金指南,以明确公报规定的规则和原则。公报的修正公报(No. III-52.1.c)(修正公报)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生效,手册于同日进行了修订,以反映通过修正公报。1

关于众筹的第 III-35/A.2 号公报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生效,并指定 SRC 为监督监管机构。公报取消股权众筹公报(第III-35/A.1号),将债权众筹和股权众筹纳入一份公报中。根据公报,众筹活动必须通过众筹平台进行,众筹平台可以是专门提供众筹服务的股份制公司;或开发银行和投资银行、参与银行或中介机构的投资机构。1

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在第 31050 号官方公报上发布并于同一天生效的第 7222 号法律“关于银行法和某些其他法律的修正案”引入了众筹的概念。关于众筹,根据第 6362 号法第 35/A 条第一款的修正案,SRC 有权通过在合伙或借贷的基础上向公众募集资金,对众筹活动作出决定。1

根据第 7222 号法律,银行立法的规定不适用于通过信贷众筹提供的融资,并且不被视为接受存款或共同基金。这种情况可以成为传统银行和银行参与模式的替代方案,尤其是在为工业和科技公司的创新项目融资时。1

此外,P2P 借贷目前并未以与 PSD II 中包含的定义同义的方式进行监管。然而,可以被视为点对点借贷的基于债务的众筹平台刚刚受到监管,尽管 CMB 尚未针对这些平台发布公报。1

此外,在众筹方面,修改公报第III-35/A.2号众筹,允许众筹平台成立多个投资委员会。平台可以选择使用最多 50% 的自有资源来资助活动,每个活动的目标资金最多为 20%。针对债务众筹引入了特殊规则。除了开展债权众筹活动的平台的一般义务外,现在还需要建立有效和透明的信用评级体系和政策来评估每个项目的风险状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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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1. https://thelawreviews.co.uk/title/the-financial-technology-law-review/turk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