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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某些管理证券型代币的条例和法规(即证券型代币发行 (STO) 规则,定义和解释如下)和反洗钱(如下所述),没有任何台湾法律或法规专门公开或修改以正式监管数字资产、加密资产或其市场。1
Security tokens的发行、交易和持有受STO规则(定义见下文)的约束,虽然台湾现行监管制度并未限制或禁止持有或持有不具有证券或任何其他金融性质的加密资产服务产品。1
目前,只有“专业投资者”才有资格参与 STO;专业投资者为个人者,每单最高认购额为新台币30万元。然而,在 2022 年 1 月,FSC 发布了一份新闻稿(2022 press release),宣布计划根据 STO 规则扩大合格投资者的范围,以包括外国实体。1
发行人必须在单一平台上进行 STO,平台运营商必须确保发行人符合相关要求并准备好招股说明书。如果平台运营商本身是 STO 的发行人,发行人不得在未经 TPEx 事先审查的情况下发行 STO。1
平台经营者必须取得证券交易商牌照,以议价方式进行交易。平台经营者必须是每笔交易的交易对手,并且必须根据市场情况提供合理的参考报价。此外,STO 计划下的每个证券代币只能在一个平台上交易。1
如果专业投资者是个人,STO计划下的最高持有额为新台币30万元。此外,每个 STO 的最大每日交易限额是 STO 计划下总发行量的 50%。1
平台营运者必须取得证券交易商牌照,实收资本至少新台币一亿元,并提供营运抵押品新台币一千万元。1
根据《洗钱法》,台湾内阁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发布命令,其中“加密资产交易平台和相关交易企业”是指那些使用“密码学和分布式账本技术或其他类似技术”的人可以存储、交换或转让,并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以提供以下任何服务:1
随后,2021 年 6 月 22 日,FSC 发布了《加密资产平台企业和交易业务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条例》(AML 条例)。根据《反洗钱条例》,提供上述服务的运营商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报告可疑交易的程序和“了解你的客户”程序等。1
近期,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虚拟宇宙的趋势也刺激了台湾市场。 Metaverse,一个结合了前缀“meta”(意思是超越)和“宇宙”的术语,通常指可以使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和移动设备等技术访问的交互式虚拟世界或数字空间。。 NFT 被认为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要素。然而,虽然市场对Metaverse和NFT的讨论和应用不断增加,但目前台湾政府尚未颁布任何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或为Metaverse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1